淺談ICF-CY與早期療育
復健科 物理治療師 陳永錚
長庚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劉文瑜助理教授 校閱指導
由於今年7月11日起正式上路的身心障礙鑑定新制採用ICF的評估架構,因此臨床上常被家長詢問所謂ICF評估會不會影響孩子的治療和福利。ICF指的世界衛生組織推廣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WHO, 2001),因應兒童與成人的差異,在2007年世界衛生組織又推出「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兒童及青少年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 Children and Youth Version, ICF-CY)(WHO, 2007)來符合兒童的需求。不論是使用ICF或ICF-CY,在評估與治療孩子的問題時,其主要的精神在於除了注意身體結構與功能外,也需要多從活動、參與等不同面向衡量孩子的發展和成長,並且考慮個人與環境關係,包含家庭支持,等因素的影響,最重要的是除了辨別可能影響兒童發展的阻礙因子外,更要積極發掘孩子優勢的地方,也就是有利因素。本單位自2002年就開始應用ICF做為評估架構。以下將用一個「小胖威利症候群」(Prader-Willi Syndrome)個案解釋其架構內涵。
個案小宸出生後三個月經醫師診斷為「小胖威利症候群」後便開始接受早療介入。她在嬰兒期的評估結果顯示有肌張力過低、肢體關節角度過大、餵食困難與動作發展遲緩等問題。若使用ICF-CY架構來看(見圖一),小宸在不同發展時期下有不同的服務需求,以嬰兒期而言顯示個案在身體結構與功能面向一直存在肌張力過低、肢體關節角度過大與知覺動作控制反應低等問題,其活動與參與面向上小宸主動探索環境動機弱,需要誘發才可轉頭,踢腳或伸手。在環境因素方面,她的母親雖然願意積極帶她往返醫院接受早期介入,但考量路程遙遠交通不便利下,因此物理治療師選擇的介入方式是由物理治療師負責訓練母親一些簡單在家執行運動的方法及技巧,給予符合發展發展里程所應有的頭頸部控制、軀幹翻身、坐姿平衡等,同時與語言治療師做跨專業的整合,以團體訓練方式教導家長正確的餵食訓練與親子互動。希望藉此整合模式以減少個案奔波往返醫院的次數,但又可以增加家長親職教養能力。在她開始學站期間並與本院的輔具工程中心合作提供合適的足踝矯正鞋,以協助個案維持站立時適當的足踝關節角度。此外為了提昇家長對此症候群的瞭解,治療師也鼓勵家長參與相關病友協會與家長團體,並積極主動配合小兒科醫師生長賀爾蒙的注射。經過多專業服務,小宸在活動與參與面向明顯由原本多需依賴母親完成進步到可以獨立執行,且適應行為良好,因此順利的在三歲時轉銜到一般的幼稚園接受正規啟蒙教育,目前也已進入國小普通班就讀。個案的母親對於小胖威利症影響小宸未來可能面臨的問題,包括體重過重、學習困難、脊椎側彎與行為異常等問題也已有相當的瞭解、預防與準備。
透過ICF-CY的架構,家長及早期療育的相關人員有了共通語言,在面對有發展遲緩或疑似幼兒時,可以在不同年齡階段,因應面臨不同的活動參與和環境情境,相互溝通,找出有效的介入策略。以物理治療而言,在嬰兒期,早期療育介入重點可放在透過整合式的介入方式,來有效地改善或減少發展遲緩情形及幫助個案家長瞭解孩子與主動參與治療活動的機會。在幼童即將要進入幼稚園時,物理治療早期療育介入重點除了繼續改善其發展遲緩外,也需要提早與家長合作協助個案建立轉銜規劃。因此使用ICF-CY架構目的是讓不同專業與家長有共有語言互相溝通,透過共同的合作,合力幫助此孩子及其家庭達到早期預防、發現,與早期療育。
在早期療育過程中,家庭的分享與調適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對於單一的主要照顧者來說,家庭其他成員的支持會是協助調適壓力的重要因素。因此鼓勵家中會接觸孩子的成員,不管是爺爺奶奶或是姑姑阿姨等,多多參與和瞭解孩子的療育需求,一起陪伴孩子面對問題與分享成長的喜悅,或一起參加醫院或相關協會舉辦的成長支持團體活動,將有助於家庭調適、學習和分享別人的經驗。從ICF-CY的架構評估,除了納入傳統標準化的發展評量讓使家長與早療相關人員了解孩子落後的情況外,也讓家長與早療相關人員更重視每個孩子獨特性與「療育的介入要以家庭為中心」的重要性。最後,要提醒的是國內2012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雖是採用ICF精神,但是新法上路,是否周延仍需透過使用者,也就是家長和兒童的實際經驗才能知道,因此建議不論是家長或早期療育相關人員不要害怕或擔心ICF衝擊,應該積極去瞭解ICF的意義,如果有發現疑問,可積極向相關部門機關詢問(http://www.topwin.com.tw/moi/system.html),透過溝通,才能促使政府提供給孩子和家長一個真正符合需求的法規政策及建立一個支持性社會環境。
復健科 物理治療師 陳永錚
長庚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劉文瑜助理教授 校閱指導
由於今年7月11日起正式上路的身心障礙鑑定新制採用ICF的評估架構,因此臨床上常被家長詢問所謂ICF評估會不會影響孩子的治療和福利。ICF指的世界衛生組織推廣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WHO, 2001),因應兒童與成人的差異,在2007年世界衛生組織又推出「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兒童及青少年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 Children and Youth Version, ICF-CY)(WHO, 2007)來符合兒童的需求。不論是使用ICF或ICF-CY,在評估與治療孩子的問題時,其主要的精神在於除了注意身體結構與功能外,也需要多從活動、參與等不同面向衡量孩子的發展和成長,並且考慮個人與環境關係,包含家庭支持,等因素的影響,最重要的是除了辨別可能影響兒童發展的阻礙因子外,更要積極發掘孩子優勢的地方,也就是有利因素。本單位自2002年就開始應用ICF做為評估架構。以下將用一個「小胖威利症候群」(Prader-Willi Syndrome)個案解釋其架構內涵。
個案小宸出生後三個月經醫師診斷為「小胖威利症候群」後便開始接受早療介入。她在嬰兒期的評估結果顯示有肌張力過低、肢體關節角度過大、餵食困難與動作發展遲緩等問題。若使用ICF-CY架構來看(見圖一),小宸在不同發展時期下有不同的服務需求,以嬰兒期而言顯示個案在身體結構與功能面向一直存在肌張力過低、肢體關節角度過大與知覺動作控制反應低等問題,其活動與參與面向上小宸主動探索環境動機弱,需要誘發才可轉頭,踢腳或伸手。在環境因素方面,她的母親雖然願意積極帶她往返醫院接受早期介入,但考量路程遙遠交通不便利下,因此物理治療師選擇的介入方式是由物理治療師負責訓練母親一些簡單在家執行運動的方法及技巧,給予符合發展發展里程所應有的頭頸部控制、軀幹翻身、坐姿平衡等,同時與語言治療師做跨專業的整合,以團體訓練方式教導家長正確的餵食訓練與親子互動。希望藉此整合模式以減少個案奔波往返醫院的次數,但又可以增加家長親職教養能力。在她開始學站期間並與本院的輔具工程中心合作提供合適的足踝矯正鞋,以協助個案維持站立時適當的足踝關節角度。此外為了提昇家長對此症候群的瞭解,治療師也鼓勵家長參與相關病友協會與家長團體,並積極主動配合小兒科醫師生長賀爾蒙的注射。經過多專業服務,小宸在活動與參與面向明顯由原本多需依賴母親完成進步到可以獨立執行,且適應行為良好,因此順利的在三歲時轉銜到一般的幼稚園接受正規啟蒙教育,目前也已進入國小普通班就讀。個案的母親對於小胖威利症影響小宸未來可能面臨的問題,包括體重過重、學習困難、脊椎側彎與行為異常等問題也已有相當的瞭解、預防與準備。
透過ICF-CY的架構,家長及早期療育的相關人員有了共通語言,在面對有發展遲緩或疑似幼兒時,可以在不同年齡階段,因應面臨不同的活動參與和環境情境,相互溝通,找出有效的介入策略。以物理治療而言,在嬰兒期,早期療育介入重點可放在透過整合式的介入方式,來有效地改善或減少發展遲緩情形及幫助個案家長瞭解孩子與主動參與治療活動的機會。在幼童即將要進入幼稚園時,物理治療早期療育介入重點除了繼續改善其發展遲緩外,也需要提早與家長合作協助個案建立轉銜規劃。因此使用ICF-CY架構目的是讓不同專業與家長有共有語言互相溝通,透過共同的合作,合力幫助此孩子及其家庭達到早期預防、發現,與早期療育。
在早期療育過程中,家庭的分享與調適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對於單一的主要照顧者來說,家庭其他成員的支持會是協助調適壓力的重要因素。因此鼓勵家中會接觸孩子的成員,不管是爺爺奶奶或是姑姑阿姨等,多多參與和瞭解孩子的療育需求,一起陪伴孩子面對問題與分享成長的喜悅,或一起參加醫院或相關協會舉辦的成長支持團體活動,將有助於家庭調適、學習和分享別人的經驗。從ICF-CY的架構評估,除了納入傳統標準化的發展評量讓使家長與早療相關人員了解孩子落後的情況外,也讓家長與早療相關人員更重視每個孩子獨特性與「療育的介入要以家庭為中心」的重要性。最後,要提醒的是國內2012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雖是採用ICF精神,但是新法上路,是否周延仍需透過使用者,也就是家長和兒童的實際經驗才能知道,因此建議不論是家長或早期療育相關人員不要害怕或擔心ICF衝擊,應該積極去瞭解ICF的意義,如果有發現疑問,可積極向相關部門機關詢問(http://www.topwin.com.tw/moi/system.html),透過溝通,才能促使政府提供給孩子和家長一個真正符合需求的法規政策及建立一個支持性社會環境。